36名乘客深夜滞留高速路,许昌交警路政徒步护送保安全

2020年07月06日23时30分许,正在盐洛高速巡逻的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二高速公路执勤大队民警王昱霖、王广超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盐洛高速698公里处,高速公路护栏外有大量人员滞留,要求立即出警。民警立即驾车赶赴现场。
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有数十名乘客靠在高速护栏上,情绪都很激动,这时已经是深夜,高速公路上车流量很大,情况十分危险。民警立即拿出反光锥在后方来车方向做好安全防护,上前询问情况。经询问得知,现场共有36名乘客滞留,他们都是某公司南阳分公司员工,去郑州参加公司活动后乘大巴车返回南阳,大巴车行驶至该路段后车辆尾部突然冒出浓烟,大巴车驾驶员组织车上乘客下车并撤离到高速护栏外后,独自驾车离开去维修了。了解情况后民警一边安抚大家,一边与闻讯赶来的许平南高速许昌路政大队陈书召队长一起研究救援方案。
7月份的天气非常炎热,现场乘客都很急躁,极易发生意外事故。此处距离许昌南服务区大约1.2公里,民警与路政同志商量后,决定由警车、路政巡逻车前后鸣笛预警,民警与路政队员一起徒步护送乘客至许昌南服务区,经过15分钟的护送,乘客安全抵达服务区。到服务区后,路政队员又从路政巡逻车上拿来了矿泉水、方便面等食品,现场乘客领取食品后纷纷道谢。后经联系南阳公司,转运大巴车第二天上午才能到达服务区。得知情况后,民警又与服务区领导进行联系,帮助乘客入住服务区,待第二天再返回南阳。
7月9日下午,第二高速公路执勤大队民警对大巴车所属运输公司安全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运输企业负责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车辆的日常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确保有安全隐患的车辆不出站、不上路,同时加强对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