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下调房贷首付比例?不实消息。

近日,网传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下调了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在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二套住房首付比例最低下调至40%。17日下午,有媒体向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进行求证,相关工作人员对此予以否认,称“没有发过这个东西,我们都不知道。”

据网上传出的文件截图称:(一)款规定:“在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第(二)款规定:“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上述网传政策较正在执行的住房贷款政策,有所宽松。以执行“限购”政策的河南省郑州市为例,2016年12月23日,河南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秘书处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郑州市限购区域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在该市限购区域内,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居民家庭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或者已拥有1套住房、无论有无购房贷款记录,为改善居住条件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60%。

近段时间以来,关于银行下调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的消息,一直不断。4月上旬,有天津房产中介转发消息称,天津市购房政策出新规,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40%。据媒体求证,也为不实消息。